自2024年1月1日起
有多个医保新政策福利
开始实施了!
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01 南昌市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市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0%!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南昌市(含县、区)属、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 60%调整为7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急救就医、在省内其他设区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了异地安置及跨省转诊转院手续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跨省异地就医等涉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的,继续按 60%比例执行。 02 提高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同时,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一是提高职工门诊报销水平。生育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00元左右提高到1200元。 二是提高职工住院分娩报销水平。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需要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三是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主要为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需要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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